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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硝酚钠、胺鲜脂、萘乙酸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调节植物生长需科学加“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科学报 编辑: 时间:2014-7-1 17:30:14 点击数:

    “温柔”的农药 

    其实,早在上世纪30年代,科学家就发现植物体内存在微量的天然激素,它可以控制植物从种子萌发、生长、开花、结果等一切生理活动。受此启发,能够促进或抑制植物生命过程的某些环节,使之按照种植者意愿生长的植调剂不断闯入公众视野。 

    特别是随着现代合成技术及生物发酵技术的发展,一类与植物内源激素功能相似的“特殊”农药——植调剂相继问世。 

    植调剂为何特殊?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重大专项处处长段留生对记者解释称,从作用机理和作用特点来看,植调剂与普通农药有着本质的区别。 

    “大部分农药的作用是杀虫、杀菌、除草等,而植调剂却比较‘温柔’。”段留生表示,植调剂是在植物某个特定的生长阶段产生特定的功效,从而影响植物内源激素的合成、运输、代谢及作用,最终调节植物的生长发育。 

    也正是看重了植调剂这一温柔的性格,近年来,国际农药巨头纷纷涉足植调剂业务,并不断并购相关的专业公司,全球市场也处于稳定的增长势头。 

    段留生表示,从全球范围来看,农药年销售额徘徊在300亿美元,植调剂虽然还是农药界一个很小且年轻的领域,但它的份额就已占据5%,并以10%的速度增长。而在美国,国家批准登记的植调剂成分就有20多种,品种超过200个,销售额占生物农药的20%以上。 

    我国植调剂的发展也基本与国际同步。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植调剂生产企业已有272家,年生产销售总规模约10万吨,登记的有效成分34个、品种588个,其中原药123个、制剂465个,登记对象涉及75种作物、56种用途,每年的应用面积超过2亿亩。 

    产品是把“双刃剑” 

    目前,我国植调剂的产品种类、应用领域及技术水平都在不断提高。 

    对于植调剂来说,一种是人工合成,另一种则是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在段留生看来,人工合成的植调剂如今正面临食品安全的挑战,而利用天然活性物质模拟开发的生物植调剂已成为新宠。 

    据介绍,复硝酚钠、胺鲜脂、萘乙酸钠、赤霉素、油菜素内酯、脱落酸等生物植调剂在我国都已经实现了产业化。而随着靶标发现和分子设计技术的广泛应用,其他植调剂新品种也在不断问世并发挥独特作用。 

    例如,1-甲基环丙烯应用于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后,可抑制作物后熟或衰老等相关生理生化反应,减轻生理病害的发生;二氢赤霉素是禾本科植物最具生物活性的生长延缓剂,每公顷施用20g就可防止作物倒伏;单氰胺可抑制植物体内过氧化氢酶活性,加速氧化磷酸戊糖循环,刺激作物生长。 

    可以说,多数植调剂产品在增产增收、改善作物品质方面都具有明显作用,农户对其使用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可是,正如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评审处研究员秦冬梅此前所说:“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事半功倍,用得不好事倍功半。” 

    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2010年6月,河北省邯郸市棉农由于施用“矮壮素”的时期不正确,导致种植的棉花长到20cm高时就不再生长,形成僵株;2011年5月,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大吕村村民,由于“膨大素”的使用不当,造成6000多斤西瓜像地雷一样炸裂。 

    对此,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院长郑先福表示,植物生长的功效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作物品种、生长周期、施药部位、调节剂品种、施用浓度、施用方法及外部自然条件等。正因如此,植调剂的使用一旦出现误差,就可能对农作物产生药害,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科学施用是关键 

    频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将植调剂推向舆论浪尖,但秦冬梅明确表示,植调剂毒性等级均为低毒以下毒性,目前也尚无资料或事例显示因给农作物施用植调剂而导致人或家畜中毒、致畸或致癌等现象,对于它的安全性公众根本无须担心。 

    其实,对于植调剂而言,最该引起重视的是它的科学使用问题。 

    段留生表示,植调剂主要作用是调控植物的生长发育,然而不同作物的体系却是千差万别,每种植物的生长器官也都有所不同,即便是同一种作物对植调剂的敏感性也会不同,会出现时间效应、浓度效应、位置效应。这种特殊性,使得植调剂与其他普通农药相比,对使用技术的要求显然要高得多。 

    不仅如此,影响植调剂效果的因素除了产品本身,还与处理时期、部位、处理方法、处理剂量浓度、次数和外部环境因素有关。段留生说:“植调剂的相互作用和配合使用都会对植物产生不同的作用。例如本该促进植物生长的调节剂,一旦使用超过一定浓度,不光没有效果,反而会抑制生长。” 

    在他看来,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植调剂安全问题,大多都与使用不当有关。为最大程度地保证农产品安全,段留生提出,植调剂最好是一个作物对应一个制剂,生产厂家也可考虑针对某一作物的专用性产品,形成产品群。 

    也有专家表示,植调剂的生理效应往往与植物的生长发育时期相关,而不同生长期使用也会产生不同的生理效应,因此植调剂使用时不能按统一标准。另外,要解决行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国家也必须规范管理,从产品登记上严格把关,并且对农户加强培训,指导他们正确使用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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